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
董事會組織
審計委員會
本委員會獨立董事之任期為三年,連選得連任;因故解任,致人數不足前項或章程規定者,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。
獨立董事均解任時,本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,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。
本屆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為自110.07.27至113.07.25
【審計委員會之年度工作要點如下】
- 依本公司章程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。
-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。
-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。
- 審核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。
- 審核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。
- 審核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。
- 審核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。
- 審核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。
- 審核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。
- 審核季度財務報告、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。
- 審核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。
薪酬委員會
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,人數為三人,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,其中一人為召集人。
本委員會成員之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;因故解任,致人數不足三人者,應自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三個月內召開董事會補行委任;
但因獨立董事成員解任且無其他獨立董事者,在公司依規補選獨立董事前,得先委任不具獨立董事資格者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,並於獨立董事補選後委任之。
【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年度工作要點如下】
- 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。
-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、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,與薪資報酬之政策、制度、標準與結構,並於年報中揭露績效評估標準之內容。
-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,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,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。
- 年報中應揭露董事及經理人之個別績效評估結果,及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與績效評估結果之關聯性及合理性,並於股東會報告。
委員會成員
| 姓名 | 新任生效任期 | 審計委員會 | 薪資報酬委員會 |
|---|---|---|---|
| 黃聖元 (獨立董事) | 113/06/24~116/06/23 | V 主席 | V 主席 |
| 陳金龍 (獨立董事) | 113/06/24~116/06/23 | V | V |
| 李孟軒 (獨立董事) | 113/06/24~116/06/23 | V | V |
永續發展委員會
詳細內容請參閱 永續經營專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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